河北出台研究生教育改革意见 防止导师资格终身制

19.09.2014  16:37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的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提高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能力,河北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立足我省高等教育实际,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从招生选拔制度、人才培养模式、评价监督机制等方面对研究生教育进行改革与创新,力争到2020年研究生教育实现发展方式、类型结构、培养模式和评价机制的根本性转变,基本建成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特色鲜明、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研究生教育体系,为建设经济强省提供坚强人才保证。

  改革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 创新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

  《意见》指出,改革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是优化人才培养类型结构,建立学位授权学科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学科交叉与融合,进一步突出学科特色和优势,通过增量安排和存量优化,加强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的省级统筹,建立以服务需求为导向的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公正的招生选拔机制,实行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分类选拔,逐步扩大复试成绩在研究生招生综合评定中所占比重,加大复试中导师组的评价选择权;完善招生选拔办法,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审核”机制,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建立博士研究生中期分流名额补充机制,对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的选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