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加大研究生奖助力度,完善多元教育奖助体系

25.10.2016  18:12
    10月25日,学校出台了包括《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四大研究生奖助学制度,大幅度提高了研究生奖助力度,完善多元教育奖助体系。在我校进行硕博连读最多得到奖助学津贴5.5万元,对于来自“985工程高校”推免录取的研究生最多得到4万元奖励。 根据 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博士生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学校助学金、硕博连读励志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提供的助研津贴四类。第一类为理工类硕博连读:每生每学年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万元、国家学业奖学金1.5万元、学校助学金1.5万元、励志奖学金1万元、导师提供助研津贴5千元。第二类为理工类非硕博连读:每生每学年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万元、国家学业奖学金1.5万元、学校助学金1.5万元、导师提供助研津贴5千元。第三类为经管类硕博连读:每生每学年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万元、国家学业奖学金1.5万元、学校助学金1.5万元、励志奖学金1万元、导师提供助研津贴2千元。第四类为经管类非硕博连读:每生每学年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万元、国家学业奖学金1.5万元、学校助学金1.5万元、导师提供助研津贴2千元。
              为充分发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资助基金的作用,学校制定了 河北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及自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学校设立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资助基金,用于资助本校博士生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期间的生活补助和旅费补助。资助对象及额度及期限分别为:与海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10名左右,学校给予每生每年10万元人民币的生活与差旅补助,最长不超过2年;与国内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10名左右,学校给予每生每年2万元人民币的生活与差旅补助,最长不超过2年。 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河北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制定 河北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 奖励对象为来自“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及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当年被我校正式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对于来自“211工程”高校及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3万元、经管类2万元、其他1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被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1.5万元、经管类1万元、其他0.5万元;来自“985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4万元、经管类3万元、其他2万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被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2.5万元、经管类2万元、其他1.5万元。生源奖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后第一个学期一次性发放,自2017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施行。 根据 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成果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河北工业大学在学或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若其学术成果符合:以河北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并由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共同署名;学生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相关论文不低于A级等三个标准,则可以获得奖励。其奖励额度为:研究生的单项成果奖金不低于0.5万元,最高不高于1.0万元。奖励经费额度计算方法为在读博士研究生数量乘0.1万元,在读硕士研究生数量乘0.01万元发放至各学院。对于已经毕业的研究生,财务处将奖金发到导师卡上,由导师转交。   这四个《办法(试行)》的实施是学校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建立和完善多元奖助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鼓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激发研究生的创新活力,培养高水平高层次人才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