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环保局“四大举措”力保汛期环境安全

02.06.2016  04:40

  近日,峰峰矿区进入汛期,峰峰环保局为保证汛期环境安全,制度“四大举措”力保汛期环境安全万无一失。

  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方案,提前安排部署

  为进一步增强汛期环境安全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领导高度重视,把汛期水环境安全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

  1、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2016年汛期环境安全检查督查工作方案》。

  2、抓源头、查隐患、促整改,与区水利、气象等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提前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汛期水环境安全防控工作,积极防范和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二、突出排查重点,做好隐患整治

  结合我区实际,突出重点,开展对辖区内汛期环境安全排查工作,行动以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37人次,检查企业26家,进一步加大对重污染企业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1、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生态环境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和饮用水质水源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对西枝江水源的保护,及时、全面、客观地掌握和了解我区水环境质量状况,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2、加强危废处置企业的现场检查和监管,督促企业的危废依规处置和守法经营。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要求排污企业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对其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进行统一收集、贮存、处置,有效地预防危险废物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3、开展对尾矿库企业风险排查,特别是滏阳河附近存在江、河、湖库的尾矿库以及坝下1公里内有危险化学品单位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施和场所的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情况。

  三、加强预警监测,监控环境风险

  加强汛期环境监测预警工作。不断加强重点水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掌握水质变化。

  四、严格应急值守,落实报告制度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加强与区水利、气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并保持车辆、通讯、设备仪器处于待命状态,做好随时应对汛期环境污染防治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在大雨、暴雨后加强组织巡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尽可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