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法院为商事审判“瘦身”

15.02.2016  10:34

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

河北日报讯(记者张淑会)近日,河北中科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河北全福油脂有限公司的担保合同纠纷案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原告诉讼请求9项、双方提交证据达29份的商事案件,整个庭审过程仅用了半个多小时。

改革前,这起案件的庭审至少需要3个小时,庭审效率低,增加当事人诉累,还加大了法院审判压力。”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瑞明介绍说,这次庭审时间大大缩短,得益于该院在全省率先推行的商事审判“瘦身”改革。在深化司法改革中,该市法院陆续实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刑事案件“轻刑快审”等一系列审判机制改革,并制定《商事案件审判规则(试行)》。采取“瘦身”后新的审判方式,这起较复杂的商事案件将交换并认定证据、归纳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等要素,前移至庭前会议,庭审现场只聚集了4个焦点问题并进行调查和辩论。

庭审要素前移,简化庭审程序”,是此次审判改革的主要内容。其基本做法是将影响审判效率的环节前移到庭前准备阶段,力争在案件开庭审理之前将这些问题予以解决和固定。开庭审理时只针对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法律适用和责任承担等焦点问题进行审理,从而缩短庭审时间,提高庭审效率。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起诉(应诉)要素表》并提前送达当事人。此外,对于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进一步简化分案、排期、庭审、文书制作等办案程序,庭审过程不拘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及法庭调解的顺序限制,无特殊情况当庭宣判并送达裁判文书。据介绍,这种审判改革今后将进一步推广到民事案件等领域。

 

转载:《河北日报》(2016年2月14日) 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