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城区 禁止露天炭火烧烤

23.11.2015  09:03

  日前,《石家庄市治理露天炭火烧烤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并开始实施。办法明确,石市城区内禁止露天炭火烧烤作业。

  主城区“四横八纵”道路和二环路沿线、公共广场、街旁绿地为严禁区,禁止任何形式的露天炭火烧烤;主城区次干道、小街巷和周边的太平河、滹沱河、翠屏路、岳村、西山等区域为严管区,禁止露天炭火烧烤;栾城区、藁城区、鹿泉区、高新区为规范管理区,可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标准;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可结合实际制定严于上述标准的限制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