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21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黑老大”村支书获刑21年

30.03.2019  00:31

  新华社石家庄3月29日电(记者李继伟)记者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石家庄市元氏县法院日前对李文华等21人涉黑案一审宣判,李文华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刑21年。据了解,“黑老大”李文华原为赞皇县北清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其背后“保护伞”赞皇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闫建安等2人以受贿罪被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以来,被告人李文华、王宇(李文华妻子)通过开设赌场、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并纠集多名有前科人员,逐渐积累资金并培植势力。李文华此后通过不正当手段当选赞皇县北清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逐步形成以李文华、王宇为组织者,以冯海军等4人为骨干,其他多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多次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欺压残害群众,共实施犯罪15起、违法行为18起。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文华等21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多项罪名。对李文华判处有期徒刑21年,对王宇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2人全部个人财产;对其他被告人除2人免于刑事处罚外,分别判处8年6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对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同时,对该组织及其成员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开设赌场的违法所得、违禁品以及用于犯罪的工具等,依法追缴、没收。

  此外,李文华案背后的“保护伞”赞皇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闫建安,赞皇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代理大队长焦瑞锋,均以受贿罪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