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降息后公积金贷款利率降至4%
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人民银行下调利率决定,从3月1日起在石家庄实施新利率。按照下调后的利率,目前石市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1-5年(含)年利率3.5%;6-30年年利率4%。经过去年11月和今年3月连续两次降息,石市使用公积金贷款家庭,如果贷款40万元,连续两次降息利好叠加后,每月可比以前少还100多元。
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按照下调后利率,目前石市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1-5年(含)年利率3.5%;6-30年年利率4%。而基准利率1.1倍则对应:1-5年(含)年利率3.85%;6-30年年利率4.4%。
这是从去年11月开始的公积金连续第2次降息。按照人民银行政策,石市公积金贷款利率从2014年11月22日起,5年以上由4.50%下调至4.25%,5年以下由4.00%下调至3.75%;今年3月1日,公积金贷款利率实施第二次降息,5年以上由4.25%下调至4.00%,5年以内由3.75%下调为3.50%。
以公积金贷款40万元为例,如果贷款30年,利率为4.50%时,每月等额还款为2026.74元。降到现在的4.00%后,每月还款1909.66元,每月可少还117.08元。按照公积金调整的政策,3月1日以前已经放款的,全部从明年1月1日起调整。也就是说,老房贷客户的月供暂时不会减少,要等到明年再调整。
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规定,凡2015年3月1日以前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住房公积金新的贷款利率标准;2015年3月1日以后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职工直接享受当前新调整的最低贷款利率政策。
由于两次降息时间不一,贷款市民能享受到政策的时间不一。2014年11月22日前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贷款人自2015年1月1日起享受到4.25%利率政策,2016年1月1日才能享受到4.00%的利率;2014年11月22日至2015年3月1日期间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贷款人要到2016年1月1日起才享受到4.00%利率政策;2015年3月1日后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贷款人则可以直接享受到4.00%的利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