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行人闯红灯或将抄写交通法规
即日起至5月底,省会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春季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行人闯红灯或将抄写交通法规
为了全面提高石家庄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成果,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做出部署,自2018年2月22日起至5月31日,在石家庄市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春季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重点
非机动车、行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据交管部门介绍,此次“大整治”行动的重点包括: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越线停车、快车道行驶、高架桥上通行等违法行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老年代步车违规驶入二环以内及二三环之间主干道路延伸线区域内;行人乱穿马路、随意翻越隔离护栏、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不走人行横道等违法行为;机动车乱停乱放(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路段停车、不入位停车、占压盲道、不按箭头指示方向停车、占用机动道及专用道停车)、随意调头、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报废车上路、限行车辆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以及影响道路通行畅通与安全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地区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客运车违法载人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也在此次“大整治”行动之列,另外还有校园、医院、商圈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完善学校、医院、商圈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车辆减速设施。
措施
(一)严整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1.常态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针对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随意穿越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措施上各大队要强化市区重点路口的常态化整治力度,要科学安排执法警力,加强路口管控。在方法上要坚持“以学促管”、“学罚结合”,在处罚的同时,通过观看宣教视频、抄写法规、参加劝导服务、体验执勤等方式,提高当事人遵法守法意识。
2.设置交通严管区。根据路口间距、道路宽度等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路口情况,设置路口机动车道交通严管区域,机动车一律不得变更道路行驶,依托信息监控系统对违法变道、调头、加塞行为进行重点抓拍,加大处罚力度。
3.加大涉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一是开展涉牌违法车辆清理,利用“情指勤”联查联动,精确打击使用假套牌、“无牌车”乱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二是加强重点区域日常固守管理,严格落实“三个必须”措施。即: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临时号牌超过有效期、使用其他车辆临时号牌、使用伪造变造临时号牌的车辆必须实施暂扣;在对“无牌”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处罚的同时,必须对车辆“无牌”违法行为一并进行查处;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临时牌照的违法嫌疑人必须拘留。三是发挥机动大、中队打击“套牌”行为“尖刀连”作用,重点加强“套牌”案件和行为的打击力度。
4.严查酒驾及黄牌货车限行管理。各交警大队将在“大整治”期间,定时不定时开展统一行动,重点查处酒驾、醉驾、毒驾;严控黄牌货车违反三环路(含)及古城路(含)以内道路24小时限制通行管理规定;同时进一步强化渣土车通行管理,加强对渣土车路查路检。
5.规范静态交通管理。加大对蓝线免费停车泊位的管理力度,对停车不入位、不规范和不按箭头停放的车辆,一律按违停车辆进行处理,充分利用抓拍车对路面违停车辆进行抓拍。加大违法私设停车场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停车环境,将持续严厉打击涉及违法停车场的各类违法行为,对违法收费的,一律顶格处罚,行为构成行政拘留情节的一律拘留,涉嫌犯罪的一律进行深挖。
6.严厉整治“三车”违法通行。“大整治”期间将针对“三车”交通违法通行规律,一方面,成立执法小分队深入“三车”聚集区域,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提高查处的精准性;另一方面,执勤岗点做到发现一辆、教育查处一辆,形成整治震慑。
(二)严整国省道路通行秩序
“大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市交警大队将压缩机关和城区警力,确保50%警力在国省道路执勤执法。逐道路明确责任领导和管控民警,完善勤务制度。二是依托公路交警中队、执法站、治超站,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拦截处罚违法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违法停车等突出违法。三是根据危化品运输特点,对危化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企业集中的地区周边道路开展突击执法检查,严查超载、无资质运输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同时,机动大队将深入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开展专项查纠,严查微型面包车、短途客车、低速货车超员载客、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三)严整农村道路交通秩序
一是各交警大队要将警力向农村地区道路延伸,组织执法小分队到农村地区道路,突出集市、庙会等重点路段和部位,开展集中治理行动,严查面包车超员、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
二是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加强与当地派出所联勤联动,对乡村道路进行巡逻和定点检查,集中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劝导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发动乡镇政府、村委会,组织乡村干部、治保人员、志愿者,组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严把出村口、出镇口,及时劝导、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河北新闻网记者 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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