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编制完成责任清单监管清单
记者从今天(4月22日)举行的石家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目前石家庄市60个市级部门已经编制完成责任清单,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也编制完成。两份清单将于近期在有关部门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据了解,责任清单的编制原则上以部门“三定”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央、省、市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没有合法依据的不纳入编制范围。同时,遵循权责一致,统一规范的编制原则,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围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解决职责交叉问题,理顺职责关系,厘清责任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公共服务;按照部门职责登记、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四个类别,统一审核标准,统一内容和形式,统一工作规范,确保责任清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为了构建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强化权力运行监管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公平竞争、调节有序的市场环境,石家庄市依据依法监管、责权一致、动态监管、公开透明的原则,编制了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在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编制过程中,相关部门坚持依法设立监管事项,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建立审批与监管相统一的监管机制,并通过加强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据悉,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将坚持与改革同步,及时调整监管清单,不断更新和完善监管措施。并坚持把公开贯穿于监管的全过程,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的编制,将厘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确定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种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事项,研究制定监管措施;有效防止监管、失位甚至选择性监管,逐步形成政府负责、部门协作、主体自律、行业规范、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成熟、完善、可控的市场监管体系。(记者杨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