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立法解决入学难 教育设施用地不得侵占

17.12.2014  20:05

    河北新闻网12月17日讯(记者张娜)《 石家庄 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在日前举行的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今天,石家庄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据介绍,《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是石家庄市首部教育方面的地方法规,也是河北省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首部地方法规。实施后,为引领教育资源均衡优质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利于缓解入学难。

    教育设施规划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我住在学校旁边,却无法进学校读书。”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法治委主任徐习军如此解读《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出台的背景。

    徐习军介绍说,随着城市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城市人口激增,石家庄市区教育资源短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比如,指导教育设施建设的强制力不足,教育设施预留用地得不到有效保护;居民住宅小区配建教育设施不到位,应建未建、建不达标、建后不移交问题突出,导致相关区域适龄学生无法就近入学等。此外,学校大班额现象频频出现,如裕华区小学班容量平均为每班60人,超国家标准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