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3月1日起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每次罚50元

09.02.2018  19:26

2月8日起至6月底,石家庄市城管委在市区开展“讲文明、改陋习,除顽疾、洁城区”专项行动。自3月1日开始,石家庄市城管委将安排专门力量,全面开展各项治理工作,对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行为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实施上限处罚。

对乱扔烟头、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的行为给予每个(次)50元罚款;

对车窗抛物的行为给予每个(次)50元罚款;

对乱贴乱画的的行为予以每处(次)200元罚款;

对在街道两侧违法散发小广告的人员,除查扣其物品外,依法进行上限处罚。

同时,石家庄市城管委还要组织开展“除蒂”、“禁丢”、“清癣”三项专项行动:

定期组织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和节假日时间、走上街头捡拾烟头、垃圾、杂物;

聘请义务监督员收集记录乱扔乱丢垃圾、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

发动市民开展“随手拍”活动及时抓拍车窗抛物等乱扔垃圾现象;

联合交管部门,利用视频监控,采集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并在媒体开设曝光台,对视频监控采集、市民和城管执法人员拍摄的乱扔垃圾、车窗抛物车辆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发动各产杈单位,组织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志愿者,对市区街道两侧市政、电力、通信交通等设施上张贴的小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按照“门前三包”管理要求,督促沿街商户和单位自行清理责任区域内小广告,拒不履行职责的,依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市场化运作模式,组织专业清洗队伍对小广告进行日常粉刷、清洗。借助通讯部门,对违法小广告进行停机处理。

据石家庄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每月市容考评成绩,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