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石家庄机动车限行方案:违法车辆如何处罚?

26.08.2015  19:52

河北广播网8月26日消息(河北电台记者 杨阳)8月28日0时至9月4日24时,石家庄将有计划、有组织地在各市区、各县城区开展机动车禁行、限行、绕行、停驶等机动车尾气减排治理行动,努力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减少30%以上的目标要求。

限行范围

市区:三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

县区(含鹿泉、藁城、栾城)、矿区:城区道路(范围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和道路情况确定)。

限行措施

1、全天24小时,禁止运输土方、渣土、砂石料、混凝土、煤炭、焦炭等扬尘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在限行区域内上路行驶。

2、每日5:00-24:00,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在限行区域内上路行驶。

3、除上述车辆外,每日7:00至21:00,所有机动车实行尾号限行措施,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但以下车辆除外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以及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以及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班车通行证》的单位通勤班车;持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绿色通行证》且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黄牌货运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以及新鲜肉、蛋、奶);殡仪馆的殡葬车辆;省际旅游大型客车;其他经石家庄市政府批准的城市运行保障类车辆。

违法车辆如何处罚?

在限行时段内驶入限行区域的车辆,将通过电子警察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行区域内通行的,罚款100元,不计分 );

对于外埠号牌机动车,可按照初次驶入劝导告知停驶、二次核查确认驶出、三次依法处罚的方式严格管理;

对不听劝告的,一律就近滞留车辆,对影响交通的要进行拖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