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机动车因何频被限购 法治层面培养网络诚信
1月15日的机动车“限购”谣言风波经由石家庄市交管局和各个媒体的信息发布,已经迅速平息。从深圳限购石家庄“躺枪”到本次谣言疯传,时隔仅半个月,石家庄频频被“限购”原因何在?
半个月闹两次“限购” 石家庄市民深受其扰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突然宣布施行机动车“限购”措施。引发社会热议,有部分媒体在报道中称石家庄亦属“限购”城市。完全未听说过此消息的记者多方求证的结果是,石家庄没有发布过实施机动车限购的消息,暂时也没有实施机动车限购的计划。
然而,仅仅过去了半个月,1月14日,微博、微信朋友圈里石家庄机动车“限购”谣言再起。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则通过其官方微博辟谣称:石家庄市没有机动车“限购”计划,相关谣言系部分汽车销售商蓄意炒作和部分网络、网友盲目跟帖所致,敬请广大市民勿受误导!
短时间内两次“限购”风波,让石家庄市民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深受其扰。石家庄市政府的多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两次“限购”他们都接到媒体的大量求证电话。
石家庄市民霍先生表示,自己原本有买车的打算但并不迫切,这接连的所谓“限购”信息,让他左右摇摆忐忑不安,“买吧,暂时没用,不买吧,万一真限购了呢。”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与霍先生有相似困扰的人不在少数。
那么,汽车销售商真的在这次限购风波中获益了吗?记者咨询了大众及现代等多个4S店,均表示“问得多买的少,瞎忙乎一场”。对于某些汽车销售商的蓄意炒作,一家大众4S店的负责人表示很反感。
政府信息公开要抢跑要让谣言始作俑者付出代价
“不论出于什么目的,传播未经政府公示发布的信息都是有风险的。”针对部分汽车销售商蓄意炒作这一说法,河北新闻网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建国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若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如果后果严重,还将负刑事责任。杨建国认为,政府应该追查谣言产生的源头,找到根源并给予处罚,不能让谣言兴风作浪者无成本,要从法治层面培养中国互联网的诚信文化。
“在自媒体时代,谣言通过网络等便捷工具迅速传播,每一次都抢跑在政府的信息公开前面,误导了公众。”河北省社科院新闻传播研究所副所长梁跃民表示,自媒体时代,及时详细的权威发布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当网络谣言出现后,谣言涉及的地方和部门尽快澄清,公布事实真相,这是平息谣言传播、消除不良影响的最好办法。
“作为普通网民,要做谣言的终结者,不要做谣言的帮凶和传播者。”梁跃民建议:“对于一些无法确认的信息,可以先上网搜索官方信息,要理性思考、不传不评,以避免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谣言的扩音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