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拟完成《城市房产抵押登记办法》

04.06.2014  02:08

   (原标题:省会年内拟完成11项立法)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出台2014年立法工作安排意见。《石家庄市罚没物资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城市房产抵押登记办法》等民生规章拟年内出台。

  记者了解到,今年石家庄市政府立法重点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需制定或者修订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项目。

  年内拟完成11件立法项目,包括2件需要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6件拟新制定的市政府规章,3件拟修改的政府规章。

  同时,拟废止1件政府规章。

  此外,还有10件需要先行调研,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

  石家庄市政府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和民主立法。扩大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范围。法规、规章草案在起草、审查阶段,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对事关社会、公众重大利益的立法项目要采取听证会、风险评估等办法,拓宽听取意见渠道。

   拟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11件)

   需要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2件)

  1、《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环保局

  2、《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制定)教育局

   拟新制定的市政府规章(6件)

  1、《石家庄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水务局

  2、《石家庄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人防办

  3、《石家庄市职业教育促进管理办法》教育局

  4、《石家庄市罚没物资管理办法》财政局

  5、《石家庄市城市房产抵押登记办法》房管局

  6、《石家庄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市残联

   拟修改的政府规章(3件)

  1、《石家庄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修订)建设局

  2、《石家庄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体育局

  3、《石家庄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