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房地产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汇报

18.03.2015  11:15

石家庄市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汇报

来源: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全省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反复强调此次活动重要性,要求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巡视组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实到位。1月13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深入具体的安排部署,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制定下发了专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工作。1月30日,全市召开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安排、部署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正在全面推进。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冀政办传〔2014〕103号),我市制定印发了《石家庄市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石政办函〔2015〕6号),成立了由王亮市长任组长,市纪检、组织、政法及主管城建、公安的副市长等市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李雪荣副市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为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已从市内各区和国土、建设、房管、财政等市直多部门抽调了业务骨干集中办公,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手续办理时间。

二、建立台账、查摆问题

我市已完成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及调查摸底分类工作,对全市540个房地产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了筛查,并按照开工年限、证件取得情况、项目违法种类、违法查处责任单位、建设进度及入住情况等类别进行梳理。截止目前,市内四区上报房地产违法建设项目共计540个项目,其中103个属小产权房,23个属287规划区之外。其中:未取得土地证的311个,取得或部分取得103个;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263个,取得或部分取得151个;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00个,取得或部分取得的114个;未取得开工证366个,取得或部分取得的48个;未取得土地证、专项整治已整改到位的40个。取得三证的54个。下一步,将组织市各区及直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对违法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辖区政府督促开发企业按意见整改。

三、问题归类、制定细则

3月2日上午,我市召开房地产整治调度会,组织各区及市直有关部门专题研究违法建设项目处置细则。我市将按照既要依法依规查处,又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梳理出来的房地产违法建设项目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对处于坑槽或地面阶段的违法项目坚决予以拆除、回填;对已经封顶和入住的违法项目,分类制定整治方案,依法依规履行处罚;对整改到位的项目(含2013年专项整治以来已整改到位的项目),由各职能部门加快手续办理,各开发单位积极配合。

四、下步打算

我们将在年前集中整治基础上,全面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一是加大摸排清查力度。重点对2011年以来所有房地产项目进行彻底清查,既查相关手续,也查管理问题,不放过一个违法违规环节。二是强化整治举措。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但未按程序办理手续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完善相关手续。对未按规划搞建设但情节较轻的,依法进行处罚,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破坏城市用地结构的,坚决依法进行回填或拆除,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严肃问责问效。凡是文件明令禁止的,谁违反追究谁的责任;凡是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一律追究责任;凡是插手土地经营或房产交易的,一律追究责任;凡是违反政策、原则、制度的,一律追究责任。四是加快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查找制度漏洞,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将工作重点从事后查处转向事前防范,确保不再出现新的违法项目。按照重心下移、事权下放的原则,加快对房地产项目审批、监管等各环节的工作进一步梳理,凡能够下放的,加快出台相关政策,将职权下放到区,进一步延伸管理触角,确保实现事权对等、关口前移。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也要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加强对房地产项目的监管,加大对违法项目的查处力度,确保省会房地产市场步入健康、良性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