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成效显著

28.05.2015  18:51

      近几年来,石家庄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河北省义务植树条例》,制定了林业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工程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义务植树;加强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市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西山森林公园、滹沱河百里长廊,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近三年市本级财政投入从4857万元上升到2.6亿元,是过去的5.35倍,完成造林1 50余万亩,森林面积累计达到69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 6%。
      一、积极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我们把宣传“一法一条例”纳入普法宣传教育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宣传。积极依托“植树月”、“植树节”、“森林日”、“湿地日”、“爱鸟周”等开展宣传活动,普及“一法一条例”知识,并通过送法下乡、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面向各个层面的干部群众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植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努力提升绿化水平。各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开展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活动,通过“一山、两库、三河”造林和太行山、三北防护林带绿化工程,努力提升全市绿化水平。仅今年春季就完成造林46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l 0%。其中鹿泉区西山今年完成0.9万亩,岗黄水库周边完成4.8万亩,滹沱河、大沙河、磁河两岸完成5.2万亩。赞皇县对公路沿线两侧269家煤场全部关停进行绿化,实现煤厂变绿地,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0.01%,居全市第一。井陉县采取工程造林方式,打出鱼鳞坑、移客土回填栽植柏树,让“石板”披上了绿装。平山县实行“两防、两造、三保护”,森林覆盖率由过去的42.8%提高到52.42%,已发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鹭在一些乡村大批出现。矿区投资近2亿元,先后建成了总占地2400亩的清凉湾湿地公园、杏花沟生态公园和人民公园,引来了野生天鹅、野鸭入住。栾城区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绿化公司和社会投入,走出了一条“以圃代林、公司化植树和管护”的路子。市直有关部门积极贯彻《河北省义务植树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设立的“植树月”决定,先后规划了总面积2.1 7万亩的西山义务植树基地、总面积1万余亩的小壁林义务植树基地。各县(市、区)也分别规划了各自的义务植树基地,并通过设立“青年林”、“和谐林”、“红盾林”等冠名林,增强单位和个人义务植树意识。每年组织义务植树活动500万人次以上,植树1 500多万株。
      三、加强森林保护和管理,促进林业健康发展。      各级有关部门坚持把森林防火作为头等大事,狠抓工作落实。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    实行了县乡村户四级联防责任制,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控。市和防火任务大的县(市、区)都组建了专业扑火队伍。特别是平山县组建了200人“常年不散、一专多用”的森林消防应急大队,投资1000多万元,修建标准化营房和物资储备库,购置38辆运兵车和其它灭火设备及机具,加强实战演练。近年来,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了0.3‰以下。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加强虫情检测预报,对美国白蛾、松毛虫、枣尺蛾等区域性害虫实施飞机喷药作业。依法严厉打击滥伐盗伐林木、乱占林地和扑杀野生动物行为,组织开展了春雷、亮剑、金盾等专项行动,共办理涉林案件4252起,其中盗伐案22起、滥伐案939起、非法出售野生动物案8起,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加强林木采伐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采伐林木不超过年度采伐限额的一半,降低了森林资源消耗。
      四、经济林产业发展较快,经济和社会效益日渐显现。  建设经济林既增加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又增加农民收入。目前形成了以赵县、晋州、藁城为中心的5 6万亩梨果,以赞皇、行唐为中心的118万亩大枣,以平山、赞皇为中心的1 25万亩核桃,以桥西、藁城、高邑、赞皇为中心的4.5万亩花卉苗木,以正定、藁城、新乐为中心的人造板等5大特色产业基地,经济林产业初步实现基地化、规模化、市场化、品牌化。(石家庄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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