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基本情况

29.01.2018  16:05
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是2011年石家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在市环境监察支队与市环境执法稽查大队合并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副县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4人,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核定领导职数为2正3副。下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科、信访投诉受理科、监察一大队、监察二大队、监察三大队、监察四大队、监察五大队、应急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全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环境执法部门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挂牌督办案件和环境违法案件后督察。负责受委托权限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和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和应急能力建设;制定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指导、组织、协调应急相关工作。对辖区内污染事故、纠纷调查取证及对环境污染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并参与处理。 承办市局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