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保局规划财务处
规划财务处工作承诺
1.加强对各二级核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度的督导,争取在11月底前,除特殊情况外将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2.做好各项政府采购的招投标及设备购置等协调工作。
3.做好各级审计检查部门对我局的审计检查配合、协调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做好对局系统资金使用的内部审计工作,将问题解决在初始状态。
4.做好岗南水库争列国家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5.做好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分配工作。
6.做好2014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征集工作。
7.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全面。
8.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调研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局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9.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正确。
10.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做好资产报废、报损、出租、出借等审核报批工作,发挥资产最大作用,防止资产流失。
规划财务处服务承诺
1.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办事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认真办理群众提交的有关事项,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2.认真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制,业务办理速度快、效率高、质量好。
3. 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4. 在财务管理方面,以服务单位、服务基层为宗旨,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想方设法为机关、基层单位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多与基层单位交流,让大家明白财务工作实质、工作流程,了解资金盘子,便于基层单位的理解和配合。
5.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积极研究探讨保障措施,建立规划调度、评估、考核制度,及时掌握规划实施的进度和问题,推动规划的落实,帮助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
6.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我市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支持,带动社会对环境污染治理的资金投入,使我市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为省会人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规划财务处廉洁自律承诺
1.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杜绝徇私枉法、办事不公、收受贿赂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的发生。
2.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及规定,确保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在资金管理和项目申报过程中,奉公守法,不利用工作之便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4.严格执行“十不准”和 “六条禁令”规定。
5.把“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融入到履行工作职责的各个环节,认真践行八项规定。
6.大力倡导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良好的环保卫士形象。
8.按时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