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处
自然生态保护处工作承诺
自然生态保护处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生态保护工作和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示范建设工作。
一、积极推进。要以严谨、认真、规范、负责任的工作态度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市环保局赋予生态处的年度工作任务和上级安排部署的生态保护、生态创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创新突破。在农村环境整治、生态创建、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作方面,注重方法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确保有所突破,努力在全省范围争先创优。
三、强化管理。组织引导本处室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做到能够检查指导基层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分管业务学习,使每个人成为行家里手,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加强工作制度规范学习,做到遵纪守规。
自然生态保护处服务承诺
为推进生态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的改变,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基层和人民群众,现承诺如下:
一、热情周到。坚持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对到生态处办事人员或打来电话,实行首问负责制,主动热情,服务周到,语言文明,不推诿扯皮、不怠慢松懈,积极协调做好服务工作。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塑造依法从政,服务为民的人民公仆形象。到基层检查、调研、指导工作,做到有计划安排,考虑周全,目标明确,态度认真、程序规范,不盛气凌人。
二、主动高效。坚持限时办结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文办事,急事急办,随到随办,不推托,不敷衍,不扯皮。处理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严谨细致、规范落实,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三、严守纪律。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吃拿卡要,不接受工作对象赠送的钱物,勤政廉政,克己奉公。
自然生态保护处廉洁自律承诺
自然生态保护处负责生态创建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本处所有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做到廉洁自律、正确用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特作出如下廉政承诺:
1.不做任何损害基层环保部门、人民群众和集体利益的事;
2.不盛气凌人,言谈举止文明,待人和善;
3.不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等活动;
4. 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吃拿卡要,不接受工作对象赠送的钱物、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
5.不参与会所经营,不进会所,带头抵制会所歪风;
6.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等娱乐活动,培养健康生活情趣;
7.不傍大款,慎重交友;
8.不公车私驾,不酒后驾驶机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