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保局水污染防治处

29.08.2014  13:41

水污染防治处工作承诺

 

为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增强责任心、紧迫感和大局意识,我处郑重承诺:

水处将全面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与相关处室、部门通力合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拟定全市水污染防治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2.拟定地表水专项功能区划。

3.组织编制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对全市水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专项考核,制定并监督落实奖惩措施。

5. 组织制定重点流域、重点湖库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7.建立并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和流域生态补偿等水环境管理制度,协调跨流域、地界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工作。

8.组织企业、单位申请涉水治理设施停运、检修、改造的审核工作。

9.负责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项考核。

10.负责相关水、流域国际环境公约的国内履约工作。

水污染防治处服务承诺

 

恪守为人民服务宗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兢兢业业,扎实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我处郑重承诺:

一、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环保形象

对服务对象要热情接待,并给予明确的指引、介绍或答疑,做到“生人、熟人一样热情,身份不同一样尊重,新老客人一样耐心”,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杜绝服务忌语,杜绝“生、冷、硬、顶、拖”现象。

二、落实“首问责任制”,提高服务效率

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迅速办理,属于其他科室(人员)办理的事项应当将服务对象指引至相关科室或人员处,并说明相应情况,确保服务对象申办事项有满意结果。

三、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找”现象,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观念,对服务对象热情大方,文明礼貌,严格办事程序,以过硬的业务、一流的服务,不断提高本部门的服务质量。

四、提高科技服务基层能力

帮助和指导基层环保部门对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向前来咨询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给予耐心细致地解答,对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积极引导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

水污染防治处廉洁自律承诺

 

紧密联系基层,热情谦逊,积极提供科技咨询和服务,清正廉洁,秉公办事,诚恳接受社会监督。我处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禁“吃、拿、卡、要”。

二、不让违法违纪行为在环保部门发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职业道德规范,严查执法不公、刁难群众、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

三、推行政务公开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清正廉洁,秉公办事,诚恳接受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