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

29.08.2014  13:41

政策法规处工作承诺

 

落实“团结协作、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求实创新、严规铁腕、热情严谨”环保精神,开拓进取,争先创优,特制定工作承诺如下:

一、立法工作

1.根据立法计划安排,完成《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工作。

2.根据市人大工作安排,适时启动《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二、执法监督工作

1.抓好环境违法案件的办理工作,严把立案、审查、移交关,确保程序合法。

2.规范环境执法,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建立过硬执法队伍。

3.做好干部职工普法教育,提高法制观念,维护环保形象。

三、法制学习宣传工作

1.根据“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制定法律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并抓好落实。       

2.组织学习环保法律法规。结合我局环保工作部门实际,在组织学习宪法的基础上,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环保政策法律法规。

3.充分利用6.5环境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

根据省厅按排,适时启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政策法规处服务承诺

 

落实“团结协作、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求实创新、严规铁腕、热情严谨”环保精神,塑造环保优良形象,特制定服务承诺如下:

一、规范服务。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人民群众提供规范有序的服务。

二、文明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做到举止端庄,谈吐文明,待人礼貌,服务周到。

三、热情服务。对待群众要热情接待,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详细说明原因。

四、高效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积极争创群众满意处室。

五、廉洁服务。严格依法办事,不滥用职权,不谋取私利。

六、阳光服务。公开工作职责、办事流程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监督。

 

 

政策法规处廉洁承诺

 

落实“团结协作、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求实创新、严规铁腕、热情严谨”环保精神,守好“做人、用权、交友”三条底线,特制定廉洁承诺如下:

一、严格落实“六条禁令”和“十八不准”的要求,自觉执行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二、严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上网炒股、聊天、玩游戏或参与其他违规违纪活动。

三、严格执行工作日午间“禁酒令”规定,工作日午餐不饮酒。

四、不到管理单位和服务对象处推销任何环保产品。

五、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或亲友谋取利益。

六、不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用公款互相宴请;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和宴请。

七、不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参与封建迷信和“黑、毒、赌、黄”等违纪违法活动。

八、不到管理单位和服务对象处报销应由自己负担的任

何费用。

九、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