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处
大气污染防治处工作承诺
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增强责任心、紧迫感和大局意识,我处郑重承诺:
一是协助市大气办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考核工作。
二是积极推进除尘设施治理。重点抓好火电等重点行业和中小企业燃煤锅炉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率先完成主城区及周边火电燃煤锅炉除尘设施升级改造,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
三是抓好清洁生产项目。在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推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
四是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按时完成石家庄炼油厂等92个治理项目。
五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发改委落实市区污染企业搬迁、煤炭管制、型煤场建设、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等工作。
六是会同其他部门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研与业务合作,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达标规划编制和源清单数据库建立工作。
七是协调局内有关处室、单位,完成我局承担的各项大气污染治理任务,汇总上报有关材料和报表。
大气污染防治处服务承诺
为树立良好形象,更好地为企业、基层做好服务工作,根据大气处工作实际,我处郑重承诺:
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规范工作,秉公办事,诚信服务。
二、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观念,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找”现象。
三、对服务对象热情大方,文明礼貌,严格办事程序,不故意刁难,不吃、拿、卡、要、报。
四、适应工作要求,提升综合素养,以过硬的业务、一流的服务,不断提升本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遵守工作纪律和岗位规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执行限时办结规定,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任务,不消极怠工,不擅离岗位,不推诿敷衍,不扯皮拖延。
六、热情礼貌接待来电、来访,坚持文明用语,遵行首问负责制,耐心细致地解答疑难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处廉洁自律承诺
为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纪委相关要求,加强廉政建设,我处郑重承诺:
一、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禁吃拿卡要。
二、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
三、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环保卫士新形象,积极营造“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相关内容及环保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