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保局“四个强化”治污染

06.08.2014  15:47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格项目审批。对一些重污染的产业转移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从源头杜绝新污染源产生。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切实保证新建项目投产后稳定运行,控制和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对全区企事业单位的污染环境隐患进行排查。 三是强化规范操作。在对重点项目搞好环评服务的同时,严格环境准入,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跟踪监管,对未依法办理三同时验收的项目进行严格处罚。 四是强化公众参与。向社会公示12369环保投诉电话以及公开服务承诺,使广大群众充分享有环保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激发民众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热情与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