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北网石家庄2月11日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石家庄市教育局日前发出通知,对全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规定:转学时间原则上为新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办理,如无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不再办理转学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