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意见》,明确指出土地供应后,严禁擅自变更容积率、改变土地用途。凡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地上建筑物必须拆除。该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试行,有利于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