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总工会原主席王俊英被逮捕
据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日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河北省石家庄市人大原副主任、石家庄市总工会原主席王俊英(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2014年9月,河北省石家庄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王俊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王俊英简历
王俊英,男,汉族,1958年9月生,赵县人,1984年11月入党,1980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8.09——1980.08河北财金学校财政专业学习
1980.08——1988.01河北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
1988.01——1992.02赵县北王里乡党委书记
1992.02——1998.06赵县副县长(其间:1994.08——1996.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06——2001.07赵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正县级),援藏任西藏日土县委书记
2001.07——2007.03赞皇县委书记(其间:2002.09——2005.07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7.03——2007.04平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7.04——2008.06平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8.06——2008.12平山县委书记、县长
2008.12——2010.09平山县委书记(2009.12明确为副厅级)
2010.09——2011.08平山县委书记(副厅级)兼大西柏坡筹备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临时党委书记
2011.08——2013.04西柏坡管理局党工委书记兼平山县委书记
2013.04——2013.12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厅级)
2013.12——2014.01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副厅级)
2014.01——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
2014年9月,河北省石家庄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王俊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七届、八届、九届市委委员,省十一届人大代表 (中国经济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