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石家庄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石科〔2015〕2号
关于开展第二批石家庄市国际科技合作
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自2013年市科技局认定第一批石家庄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来,这些基地充分发挥了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我市的国际科技合作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为了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我市国际科技合作平台体系,积极促进和扩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广度和深度,石家庄市科技局拟开展第二批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根据《石家庄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认真对照《石家庄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认真填写《石家庄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和相关实施方案。
二、组织认定程序
1、各县(市)区科技局组织辖区内的申报单位填写《石家庄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推荐基地不超过3个),并按照要求填写实施方案(见附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推荐部门公章。
2、中央、省驻石单位及市属事业单位可以直接填写《石家庄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和实施方案(见附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申请书和实施方案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同时报送市科技局。
4、由市科技局对提交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初审,通过后将组织专家采取实地考察和评审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5、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审核并认定合作基地。
三、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申报,至2015年3月10日截止。
四、申报材料报送
请将申请书和实施方案报送至石家庄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
联 系 人:文华、徐秀芳
联系电话:85672041、8506933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