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8.08.2014  13:41

  石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石家庄市2014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今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政策。逐步实行“两提一保”的办法(即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适当提高医保支付比例、政府保障医保平衡),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可持续运行的机制。县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增加的政府投入纳入财政预算。

  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的前提下,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合理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和中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高价医用耗材及药品价格,鼓励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和中医等医疗服务项目要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同)支付范围。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医用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2015年底前限期降低检查价格。

  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依法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同工同酬,待遇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