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出台问题食品处置机制

18.08.2015  12:09

近日,石家庄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印发《石家庄市问题食品处置机制(试行)》,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提高问题食品处置能力,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公众饮食安全。

该《机制》共分六章二十一条,明确了问题食品的概念,规范了问题食品警示、退市、召回、销毁等处置方式,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自责任。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问题食品处置的领导,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组织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械和物资,开展应急演练,依法做好食品安全及问题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对因问题食品处置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