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公开招聘300名警务辅助人员
8月23日,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公安局发布公告,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石家庄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0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0名,从事城市道路交通疏导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男性,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23日至1999年8月24日期间出生)。
(二)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三)身高1.7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四)考虑招聘岗位需求,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8月23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待遇,同时根据职业特点为每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发放制式服装,月工资1950元,由基本工资1650元和量化考核金300元两部分组成(不含单位应缴纳的保险)。
五、人员管理
招录辅警人事关系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用工合同,缴纳各类保险,派遣到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工作,交通管理局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登录河北省人才评荐中心报名系统(http:// 121.28.131.187:8035/)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日(周三)9:00至8月27日(周日)17:00;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④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此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⑥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⑦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于8月29日(周二)9:00-30日(周三)17:00登录河北省人才评荐中心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35/)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8月31日(周四)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交通安全法等。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9月1日(周五),河北省人才评荐中心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35/)上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
(三)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9月2日(周六)-9月3日(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2、证件审核地点:石家庄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新华区警安路36号)。
3、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士兵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审核合格的,于9月5日(周二)9:00-9月6日(周三)12:00登录河北省人才评荐中心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35/)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9月7日(周四)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4、综合成绩
(1)成绩计算: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报考人员最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公布成绩:9月9日(周六),河北省人才评荐中心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35/)上公布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选经石家庄市公安局和石家庄市人社局研究审批同意,在报名网站上公示。
(八)岗前培训
经公示合格人员,由石家庄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封闭培训。
(九)上岗试用
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办理手续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新聘警务辅助人员,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七、有关要求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公告由石家庄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1-85858056
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