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08.12.2014  23:23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石家庄市县乡三级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工作已于近日全面展开。预计明年6月底前,全市市县乡将全部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我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实施范围包括:市县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单位)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或单位;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部门或单位。

    各级建立权力清单制度,需要完成五项任务,包括梳理部门行政职权、确定部门行政职权、编制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相关制度机制。

    梳理部门行政职权,即,对本部门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梳理过程中,对原有行政审批“三类事项”进行清理和调整规范,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类别;对行政职权的设定依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行政职权的合法性。

    确定部门行政职权,即,按照职权法定、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各部门实际,对部门各项行政职权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和规范,研究提出取消、下放、整合和加强的行政职权,确定保留实施的行政职权。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职权,一律取消;虽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职权,履行法定程序后予以取消;以部门“红头文件”设立的行政职权一律取消;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各类评优、评级、评比项目。加大对投资、生产经营、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等重点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削减力度,为企业松绑,激发市场活力。

    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即,各级各部门结合政府标准化建设,对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再造,编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即,做好权力“”和“”的有效衔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避免“监管真空”和服务缺位,做到放得到位,管得有效,真正激发市场活力。(记者戴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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