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中院曝光一批“老赖”

20.11.2014  22:57

    本报讯(记者 陈 芳)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以实现,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生效法律裁判的严肃性,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

    市中院特别提醒被执行人,所有至今尚未全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和人民法院联系,争取自动履行。不能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法院将运用刑事处罚、限制高消费(限飞)、限制出境、采取强制措施、实行财产申报和强制审计、悬赏举报等反规避执行措施。

    1、被执行人:河北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52419795

    法定代表人何风联,该公司执行董事,身份证号:130103195712270022

    未履行标的:1640万元

    曝光理由:依据(2012)冀民一终字第227号民事判决书,自2013年7月25日立案至今,被执行人只履行执行款项30万元,剩余执行款至今未履行。

    2、被执行人: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7779149

    法定代表人李占远,该公司董事长,身份证号:132321195904210011

    未履行标的:610万元

    曝光理由:自2014年2月28日立案执行以来,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裁判文书义务,且将300多亩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获取补偿近亿元,远大于本案执行标的,该被执行人有偿还能力但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3、被执行人:于润杰,身份证号:14240219770220151X

    刘晓宇,身份证号:140621198001305810

    未履行标的:300万元

    曝光理由:2013年2月6日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2012)冀民一终字第226号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隐匿财产,逃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