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小区物业私划停车位 交5万停“一辈子”

10.09.2014  08:28

   (原标题:业主物管三大硬伤 你中过几回招)

  业主嫌物业管理差、乱收费,不愿交钱;物业则抱怨“摊子烂、收费难、不好管”……物业纠纷,可能是很多小区里剪不断理还乱的“”。

  9月1日起,2014版《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记者了解到,大多数业主在了解到相关规定后都为新规拍手称快,而在新规前,他们也都有着各自不同的遭遇。

   业主遭遇

  私划停车位,收5万管“一辈子

  家住省会石铜路与南二环交叉口附近的业主张先生,去年入住后便为了车位而烦心不断。

  原来,小区建成初期,未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在物业登记后,车辆即可进出小区。然而,没过多久,物业就开始“管理”地上停车位。“他们在公共绿地上画停车线,堂而皇之地设为‘固定车位’,并向业主出租。”张先生说。物业规定,一次性交5万元,能在这些固定车位上停“一辈子”(即70年);没有车位的车辆,则不能进出小区。“你说,地上车位不是全体业主的吗?物业没有取得业主的同意,怎能私自开价出租?”张先生对此很愤懑,却也无可奈何,因为小区是个新小区,没有业委会,面对强势的物业,他们显得“软弱无力”。

   出卖小区广告位,所得是谁的?

  小区广告位收入算谁的?当然是全体业主的。因为小区公共部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费用自然也归全体业主。

  或许因为不知自身权利,在石家庄鲜有类似纠纷。在去年9月25日,山东青岛法院就判决了类似一案,要求山东某物业公司返还小区业委会广告费4.34万元。据悉,这是全国法院判决的首起业委会诉物业公司返还广告收益案。“我们现在进小区,一般都是找物业。首先石家庄很多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其次他们开不出发票。”石家庄某广告公司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负责全市七八十个小区的电梯广告,对于广告收益他心知肚明,但让他无奈的是,最直接进小区的办法,还是联系所在物业。

  当然他也碰到过两个例外:一个小区是单位宿舍,由几名退休职工组成了业委会。因为业委会无权开发票,由税务局代开又需要交纳一笔不菲的费用,所以这笔生意最终没谈成。另一个小区,是广告公司与物业、业委会三方签订了协议,但那笔广告费是如何使用的,张先生就不知道了。

   想拿钥匙?先预交物业费!

  高高兴兴去收房,却被物业告知得先预交全年的物业费,否则就不给钥匙。“买房的几十万都交了,为了几千块钱就不住新房?”为了能早日住进新房,在翟营北大街购买了房产的许先生只能和小区几百户居民一样,被迫选择了妥协。

  许先生说,开发商交房后,办理好交房手续后就去物业处领钥匙。然而,物业却要求业主先缴纳从今年8月到明年8月的全年物业费,否则就不给钥匙。

  当时,业主们就此提出异议,开发商为了不支付违约金草草交房,小区水电暖天然气等各项配套设施尚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就预交全年物业费,大家颇为不满。“可物业态度强硬,不交物业费,钥匙就免谈。所以大家只能妥协。”许先生说。

   错过集中装修,要交4倍服务费?

  去年春天,市民李先生购买了省会谈固西街一高层住宅小区的房子。由于他暂时不打算入住,直到去年10月,他才到物业处办理装修手续。“物业拿出了装修管理收费表,上面罗列着9个收费项目。”李先生说,这其中,最让他无法接受的就是那笔20元/建筑平方米的装修服务费,包括装修垃圾清运费、电梯使用费等。“物业说要是在集中装修期3个月内,就是5元/建筑平方米,逾期标准则是20元标准缴费。这样算来,仅这一笔费用,我就要多交1500多元。”李先生说,这些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并未有详细约定。

  同时,物业还表示,如果李先生不交钱,就无法办理装修手续,这也就意味着,他连新房都住不进去。

  记者就此事联系过小区物业,小区物业答复与李先生所说如出一辙,都是以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装修手册对此有明文规定为由收费。

  至于为何超过集中装修期收费高,物业人员解释说,因为物业管理成本提高所致,他们要按合同执行。

   矛盾根源

  缺乏第三方“裁判

  “随着物业管理的快速发展和物业管理覆盖面的不断扩大,行业发展良莠不齐,因物业管理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霍继强介绍,造成纠纷案多的原因主要是物管费上。

  而物业公司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房管部门,除了对物业公司起到监督作用,他们对于物业与业主的矛盾,无力也无心解决。

  “物业管理服务相关主体间的权利义务不够明确,缺乏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涉及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社会和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一位物业行业的资深人士也表达观点。他还分析,虽然有相关法规规定双方的义务和权利,但也会有很多因素影响事情的发生和发展,比如小区违建的情况,相关部门执法力度差,甚至“拖延”时间,就造成小区违建成为事实。“这主要是缺乏一个可以让双方信服的第三方裁判,而目前主要还是物业和业主、业主委员会的协调和互相妥协,双方互不相让便易成‘结’。”霍继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