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实施六大措施十大工程科学治污精准治霾
□本报首席记者 靳晓磊
深入推进“压煤、降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六大治理措施,重点开展燃煤总量强力压减等十大工程,确保PM2.5年均浓度较2014年下降6%以上。近日,我市印发《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15年工作方案》。
根据安排,我市将围绕深入推进“压煤、降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六大治理措施,重点开展“燃煤总量强力压减、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心黏土砖瓦窑关停取缔、重型卡车尾气治理、农村能源清洁利用、市区污染企业外迁、四尘深入治理、网格化精细管理、植树绿化提升”十大工程。
通过科学治污,精准治霾,实现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优良天数持续增加;PM2.5年均浓度较2014年下降6%以上。
一、压 煤
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科学压煤,大力推广先进的燃煤技术,提高燃煤的效率,依靠科技进步减少燃煤污染,重点开展燃煤总量强力压减工程、农村能源清洁利用工程。
燃煤总量强力压减工程
到今年年底,确保煤炭消费量比2014年净削减270万吨,比2012年净削减970万吨。完成煤电机组节能升级改造3台共150万千瓦。到年底关闭所有外来煤炭洗选企业,重点压减环保设施相对落后、治理标准较低、治理效果较差行业的煤炭消耗。
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综合整治,年底前,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二环以内区域,实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目标。
制定燃煤锅炉2015-2016年淘汰计划,2015年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总任务的50%以上,2016年完成全部治理任务。除保留必要的应急和调峰燃煤锅炉外,县城建成区全部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