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会展业发展 最高补贴30万元

03.04.2017  00:39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成果)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引导和支持会展业发展,重点对本地品牌展会、引进知名展会、知名会展机构落户及网络展会等方面进行培育和扶持。

石家庄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是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全市会展业发展的资金。用途主要包括补贴大型展会和招商经贸洽谈会、奖励会展场馆、奖励大型展会举办单位和企业等。

能够获得奖励的展会举办单位为在石家庄市举办3天(含)以上展会项目的主(承)办单位,根据展览面积大小,给予该单位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奖励。其中,石家庄市政府及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大型展会和招商经贸洽谈会等活动,本着推进市场化原则,逐年减少补贴比例,并逐步推向市场。展览场馆单位的奖励,根据展览运营场次的数量,从3万元到10万元不等。

石家庄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鼓励办展机构创办与实体展览会相结合的网络虚拟展览会。对依托自办实体展会创办网络虚拟展览会,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成功举办并列入石家庄市年度重点品牌展会计划的网络虚拟展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此外,为支持引进国际、国内大型展会,办法规定,由国际性、国家级知名机构和企业在石家庄市举办的各类品牌展会项目,展览面积10000平方米(含)以上(标准展位500个)的,一次性给予举办方30万元的奖励。对超大规模、有突出影响的会展活动“一事一议”。

责任编辑:田士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