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多措并举治污染 春节二环内禁炮

27.10.2016  20:24

□记者 崔虹

10月26日,记者从全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改善今冬明春空气质量,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将多措并举防治今冬明春大气污染。

确保今年市区二环路以内散煤“归零

继续加快西柏坡电厂、上安电厂废热入市工程建设,对市区部分燃煤供热发电机组和燃煤供热锅炉进行替代。对热力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加快“煤改气”、“煤改电”,确保今年市区二环路以内实现散煤“归零”。

推进市区主城区和县(市)、区建成区散煤压减替代。对没有完工和尚未进点施工的项目,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11月15日前竣工投用。加大排查力度,严禁主城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个体经营户、房屋租住户燃用散煤。

建立完善的煤炭制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抽检制度,对违法违规生产和使用不达标煤炭的,一律予以顶格处罚。市区(含新三区、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及正定县、元氏县等区域,禁止散煤(不含型煤)经营。依法取缔劣质煤销售网点。

明年底完不成搬迁改造任务的一律停产

对列入搬迁计划的石钢、华药、石药等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确保企业按期完成搬迁改造任务,2017年底前完不成任务的,一律停产。

对电力、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10月底前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坚决停产。加快推进制药、化工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的达标治理,对重点VOC排放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实行部分行业错峰生产。今年11月至明年1月,水泥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及危险废弃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外,全部停产。在保障居民供暖的前提下,电力行业企业冬季发电量比上年同期要减少15%以上。

春节期间二环路内将禁炮

对市内五区所有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加装视频监控和未落实“十二条”措施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主城区拆迁必须采取湿法作业或进行封闭拆迁,凡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予以重罚并责令停工整改。

严格渣土运输管理,对车辆密闭不严、超高运输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个人,一律顶格处罚;对违规运输的施工工地,责令停工整改等。

春节期间,二环路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三级以上预警期间,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将全面禁止燃放。

二级预警期间实行单双号限行

加大对违规进入主城区车辆,尤其是对一些无牌、套牌、假牌大货车违规入市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规入市车辆实行高限处罚。在市区主要路段,全部安装机动车尾气快速监测设备,严禁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提高机动车限行级别。其中,三级预警期间限两个号,二级预警期间实行单双号限行。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建设公共自行车都市;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快电动公交车更换速度。

未来3天空气质量要准确预报

继续开展城市空气质量3天准确预报和10天潜势分析,按小时准确预报重污染过程的高值和持续时间,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

集中整治一批环境污染企业,严厉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同时,把违法违规排污行为,计入企业不良记录或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