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出台租房新规 合同不备案将面临罚款

16.08.2014  21:54

河北广播网8月15日消息(河北电台记者芳芳)石家庄租房新规最近出台,在通告中称:不办理租房备案手续将被视为非法出租。然而记者调查发现,现实中,真正租房备案的少之又少。

张大哥:听说现在租房子给别人要去备案,不备案就罚款。

像张大哥一样的房东,最近都在讨论“出租房要办理备案手续”这件事情。因为最近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了如下通告:

房屋租赁当事人要在合同订立或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按规定办理的,视为非法出租。在责令补办租赁合同后仍不办理的,对住宅房屋出租人处于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用房出租人处于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并且,办理出租备案,将会收取一定费用,石家庄平安大街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100平米以下收费50元,100-1000平米收费100元,1000平米以上150元。

早在2007年,石家庄就曾提出房屋租赁要进行合同的登记备案,然而,在过去的七年里,主动去房管局进行租赁备案的,寥寥无几。主要原因在于不少房东认为,房管部门要想做到监管并不容易。

房:1:我就说把房子借给亲戚了,他们也不知道。

而市民并不愿意主动到房管部门进行租房备案,更主要的担心是,因为备案会产生额外的税费,税费必将转嫁给租房者。

房东2:如果说真的要去备案,那肯定要交手续费,人家租给我们房子的肯定不会掏这个钱,而且如果征税,最后掏钱的都是我们,那是在太不合适啊。

还有部分市民质疑,如果已经和租户签署了租赁合同,为什么要还进行备案。

全国进行出租房备案登记的城市不在少数,实施出租房备案登记的主要原因在于维护社会治安、解决租房纠纷、加强税收监管等。其中北京、合肥等地均实行免费登记制度。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周力炳认为,出租房备案登记制度一定程度上给出租双方在各自权益上上了一个双保险,但要想发挥更大作用,还需要和多部门通力合作。

周力炳:了解户籍信息、人口信息这个角度来讲,出租房屋的话应该到当地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税收如果要达到依法纳税的话,也至少要房管部门和税务机关相互配合才能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