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举报涉危爆物品 可获奖励10万元
24.08.2018 10:45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河北分社
日前,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与群众工作的有效结合,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及危爆物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及危爆物品的案件事故发生,特制定一系列奖励办法,积极举报的群众最高奖励可上不封顶。
据介绍,危爆物品主要是指枪支(军用枪、民用枪、非制式枪)、弹药(军用子弹、民用子弹及其他子弹)、爆炸物品(炸药、雷管、索类、黑火药、烟火剂等)、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依据剧毒化学品品名表确定)、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依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品名表确定)、各类遗弃的炮(炸)弹(航弹、地雷、手榴弹等)、散装汽油、仿真枪、管制刀具、弩等。涉危爆物品违法违规线索包括涉及上述危爆物品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盗窃、抢夺、持有、私藏、携带、使用等违法活动,以及利用上述危爆物品预谋组织、策划、实施爆炸、伤人等暴力恐怖活动等情况的线索,及相关可疑人、事、物、车等线索。
对群众举报的被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破获案件的涉危爆物品违法违规线索,根据案件收缴危爆物品的种类、数量、案件性质及社会影响等确定奖励金额。
通过群众举报,破获重大涉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案件或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散装汽油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人最高10万元的奖励;特别重大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举报奖金可上不封顶。
举报方式
群众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拨打0311-86863733(工作时间)、0311-89663030(昼夜)及110报警电话(昼夜)或辖区公安派出所、公安局电话举报;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燕赵都市报讯 记者刘涛)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河北分社
24.08.2018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