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院明确“三创四建”责任部门和时限

20.03.2020  19:12

日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实施方案》,从五个方面对活动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限,持续优化全市法治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加快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建立健全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化解商事纠纷的专业优势,加大对政府部门拖欠企业账款的诉讼案件清理力度。要协同有关部门优化劳动力市场监管,对接市人社局、市工会、市司法局、仲裁院、劳动监察局,积极开展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协商化解,参与和推进劳动争议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快审快结,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要稳妥处理企业破产案件,探索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并推动建立常态化的破产工作府院统一协调机制,统筹解决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税收减免、企业注销、信用恢复、破产费用保障等问题。

实施意见明确,要提升合同执行质效,完善商事案件快速化解机制,依法快立、快审、快执。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妥善处理各类金融案件,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维护金融秩序。进一步提升网络查控水平,加强与各部门联动协调,逐步实现人、财、物查控网络化。建立全市联合信用惩戒联席工作机制,联动采取信用监督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施行限制。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试点,加强知识产权预警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设立知识产权速裁团队,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提升案件审判质效。通过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典型案例、司法建议等形式,发挥对相关产业的规范指引作用。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措施,加大侵权行为惩戒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对累犯等主观恶性较大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