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两被告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判刑
11.09.2015 21:22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河北分社
中新河北网石家庄9月11日电 (李洋 李忠勇 王云花)11日,记者从河北省井陉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一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两名被告人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刑,并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据了解,2014年2月至8月间,被告人刘女(化名)、刘男(化名)等人因对工程占地问题不满,迁怒于本村干部,多次到村干部刘某、刘某某家,采取语言威胁、殴打、入宅泼粪等方式,妨碍正常生活。2月1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刘女带领自己和刘男的3名家人以土地被占没饭吃为由到刘某家吃饭、睡觉,直至晚上20时许才离开。3月27日晚,被告人刘男携带一把单刃刀闯入刘某某家,将刀插在人家的饭桌上,并对刘某某的妻子进行语言威胁。8月9日下午,被告人刘女、刘男在自家门口碰见刘某某,将其拦住,刘女用木棍将刘某某打伤。8月23日6时许,被告人刘女伙同刘男等人到刘某某家晃门,并用石块将该家的大门及大门台阶砸坏,刘男用脚将大门及上房左、右偏房的门踹开。当日下午和次日,被告人刘女在刘男的指使下,两次将粪便、草粪泼在刘某某家里,并将刘某某家的玻璃砸碎。8月25日早,被告人刘女又将刘某某家门楼上的女儿墙砸坏。经鉴定,刘某某家被损毁的棉被、褥子、床垫、女儿墙等物品价值合计7882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女、刘男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并损毁财物,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刘女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判处被告人刘男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被告人刘女、刘男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某家经济损失7882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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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15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