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5年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962件
4月23日,省法院发布《河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2013—2017)》,总结概括了五年来河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公布了10起2017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件。
白皮书指出,五年来,河北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962件。其中,审结专利权案件1553件、商标权案件1679件、著作权案件1066件。审结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09件;审结二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8件。2017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13件,同比上升29.54%;审结1017件,同比上升25.87%。同时,积极采取证据和财产保全措施。五年来,全省法院分别采取证据和财产保全措施的知识产权案件25件和36件,裁定支持率分别为89%和95%,依法减轻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举证负担,确保了权利人及时获得经济赔偿。
白皮书介绍,我省法院积极落实司法改革措施,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改革后,河北法院共有知识产权入额法官70名,办案质效明显提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2017年石家庄等中级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知识产权案件44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三合一”,成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
此外,白皮书还公布了10起2017年我省法院审结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件,分别为河北科技大学与河北华辰淀粉糖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大连海桥科技有限公司与宽城京峰矿业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悦榕控股有限公司与三河汇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与邯郸市百味园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商标权维权系列案、王光玉与滦平县文联等侵害著作权纠纷案、王良与承德市热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保定市尤耐特电气有限公司与河北尤耐特电气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企业名称权纠纷案、河北法润林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刘浩与石家庄唐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记者高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