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近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015年3月19日颁布施行。
《意见》共二十条,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通过实施知识产权三年行动计划,在四个方面取得突破,使我省知识产权工作整体水平有大幅度的提升。一是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明显提高。100家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60家企业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程,实现专利权质押融资15亿元以上,投保专利保险企业达100家,培育100项省优质专利品牌产品。培育20家以上省级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二是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显著增强。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示范重点专业市场20家,处理专利纠纷案件结案率达到95%,各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是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培养100名高层次人才、100名服务业人才和100名企事业单位工作人才,基本建成一支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队伍。四是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到50家以上,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均设有一家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代理机构。到2020年,全省知识产权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开始进入知识产权大省行列。
《意见》规定了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实施“三优”培育工程,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开展百项优质专利品牌产品培育工程,增强企业品牌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实施优秀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实用人才和企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的专门人才。二是鼓励支持知识产权运用,全面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程,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深入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着力提升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三是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效维护市场运行秩序。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和队伍建设,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建设。积极推动京津冀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一体化,建成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首善之地。建立健全专业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标准,进一步加强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四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效能。进一步规范企业在技术创新、股权并购、对外投资等活动中知识产权管理、处置和运营行为。推行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加强科研项目立项、验收、转化等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五是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方式,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开展省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积极引进京津两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设立知识产权服务服务机构,尽快实现各设区市和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全覆盖。
《意见》的出台,将会进一步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对引导我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创新型河北建设产生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