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组织督导验收安全生产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第一阶段工作

12.03.2015  16:51
  为确保全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阶段性目标顺利完成,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内部明电的形式下达了《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第一阶段工作进行督导验收的通知》(石安委办传〔2015〕9号)。
  《通知》明确,3月11日至31日,市安监局各帮扶处室按照《石家庄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实施方案》明确的帮扶分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核查文件档案、实地对照检查、复查整改问效”等方式分别对所帮扶县(市)、区进行督导验收。督导验收按照《石家庄市规范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和《石家庄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验收评定表》确定的“五落实、六有基础项目及11类档案、台账管理”等内容逐项核对验收。
  (石家庄市安监局 寇军波、温明众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