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核心要点:
■ 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历史和现实特别是这次活动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
■ 腐败问题之所以在一些领域多发、频发,根子就在从严治党没有做到位,管党治党没有管到位上,没有严到份上。而事实证明,抓和不抓大不一样,真抓和假抓大不一样,严抓和松抓也大不一样。
■ 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应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进一步增强主体、主动、主责意识,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切实做到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甩手”。
■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纪委是党内的专门监督机关,负有监督责任,要履行好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必须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力度统一”,形成狠抓党风廉政建设“齐动手”的良好局面。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重要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指出:“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历史和现实特别是这次活动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担当,表明我们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顺应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地方党委作为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推进主体,必须着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党委领导班子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松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近年来,腐败问题之所以在一些领域多发、频发,根子就在从严治党没有做到位,管党治党没有管到位上,没有严到份上。而事实证明,抓和不抓大不一样,真抓和假抓大不一样,严抓和松抓也大不一样。作为本地区反腐倡廉的政治领导核心,党委领导班子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