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开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系列活动

13.03.2017  04:32
  2017年1月12日,《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经省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条例宣贯工作,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着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省安监局系统谋划,紧锣密鼓,开展了系列活动。
  一是认真筹划,及时部署。报经省政府同意,将条例宣贯工作纳入了省安委会《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月14日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方案》(冀安委办〔2017〕7号)至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党委政府及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该方案中,就普及宣传、专项培训、贯彻实施3个方面12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 制定了全省安监系统《<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任务分工》(冀安监管办〔2017〕18号),对有关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同时将该文件抄报至省委宣传部备案。
  二是紧锣密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1月17日将《条例》在《河北日报》全文进行了公告;1月22日上午,以《<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为生命撑起法律的保护伞》为题在河北广播电台人大议事厅专访节目对条例进行解读;提请张庆伟省长在2月4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专门对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提出要求;印制了5万本条例单行本发放至各地安委办及37个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求各地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做好贯彻落实;组织专家编写条例宣贯课件讲稿,目前已修改十余稿,正在进一步完善中;接受了有关媒体专访,2月24日,中国安全生产报刊登了《条例》重点解读,2月28日,河北日报《权威声音》板块刊登了宋文玲局长亲自撰写的《为安全生产奠定法制基础》,并将分6期对条例进行解读;3月1日,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以“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负责人职业禁入”为题对我省《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门报道;提请省政府于3月2日专门召开《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邀请了省人大、省法制办的有关领导参会并现场回答了新华社、《河北日报》、长城网等媒体的提问,共有27家省内外主流媒体参会并予以了专题报道;组织各地安监部门开展“3.5学雷锋纪念日”安全生产志愿者服务、边执法边普法和聘请专家“送法入企业”等活动,截止3月5日,参加活动人员近10万人次,受众达120万人。
  三是积极行动,确保《条例》落地生根。2月28日,我局按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求,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会同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启动了《条例》释义的撰写工作;将条例内容纳入到年度执法计划,加大春季复工复产的安全监管,并在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执法活动进行督导;启动了与《条例》相对应的4部政府规章的调研、起草工作;分政府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层面、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层面、企业层面进行精准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对照《条例》内容,找出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和制度缺陷,加紧修订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全面夯实和规范企业内部安全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对宣贯任务持续系统推进,督促政府及其部门、企业两个责任主体贯彻落实好《条例》规定,引导社会群众知法、尊法、守法、用法,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加大依法治安力度、加快我省法制建设进程、推进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政策法规处  梁训强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