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网络餐饮服务备案工作全面开展

13.07.2017  21:42

2017年7月1日起,我省开始实行网络餐饮服务网上备案工作,要求在我省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备案,取得河北省网络餐饮服务备案凭证。同时,要求已获得通信主管部门批准的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交易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并于2017年7月30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取得备案凭证的必须停止平台的网络餐饮服务交易。

备案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网络餐饮服务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自建网站交易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了网络餐饮服务交易第三方平台经营行为,将使违法违规网络订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省网络餐饮服务健康发展。


河北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
从7月1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法制办
河北省网络餐饮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今年7月1日起,中国新闻社河北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