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 企业、平台、园区、公共海外仓”名单公示
19.07.2017 00:15
本文来源: 商务厅
根据《 河北 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 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在第一批省级跨境电商示范主体认定的基础上,省商务厅下发了《关于开展认定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主体及类型申报工作的通知》,经过主体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家税务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家庄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意见等程序,拟发布第二批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7年7月17日至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达省商务厅。
联系人:张忠尧
电 话:0311-87909817 传真:0311-87909903
附件:1、第二批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43家)
2、第二批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名单(6个)
3、第二批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名单(6个)
4、第二批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名单(9个)
省商务厅
2017年7月17日
附件列表:附件1:第二批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43家).doc
附件2:第二批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名单(6个).doc
附件3:第二批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名单(6个).doc
附件4:第二批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名单(9个).doc
本文来源: 商务厅
19.07.2017 00:15
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37号)
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商务厅
第二批省级跨境电商园区和综合服务平台发布
(记者吴新光)近日,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