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配置办公设备等设立“标尺”

13.12.2016  17:20

  近日,我省出台《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明确规定,豪奢办公设备和家具将不准再购买。   

  新标准规定,在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将执行严格的统一标准。台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每台价格上限为5000元,笔记本电脑(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每台价格上限为6000元,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笔记本电脑配置总数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   

      每个单位原则上限购1台高档数码照相机(含镜头和其他配件),价格不超过15000元/台,使用年限不低于8年。       

      办公家具不得配置高档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正厅级配置的办公桌椅,价格上限为3500元,副厅级为3000元,处级及以下为2500元。办公家具最低使用年限为15年。    

  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副调研员臧丽:“当然这个不是说必须到15年就报废,而是说如果到了15年之后如果您还能继续使用 还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来继续使用。”   

  新标准还规定,房间使用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空调配置价格不超过3000元/台;房间使用面积20-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的,空调配置价格不超过4000元;空调使用年限不低于10年。另外,对打印机、扫描仪、碎纸机、办公室书柜等设备家具,新标准也作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