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创新型企业开始申报

18.09.2014  20:31
  •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 201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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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笔者从市科技局获悉,2015年度省级创新型企业申报工作已启动。凡在我市注册登记4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均可在9月19日前到市科技局申报。

      按照有关规定,申报企业需经营运行状况良好,主导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范围;近3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中小企业不低于6%,大型企业不低于4%;企业近3年至少获得过2项及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新产品、新服务或采用新工艺带来的销售收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60%以上。近3年至少推出过3项及以上新产品;建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的10%以上;企业具有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形象,近3年未出现违法行为、重大污染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据悉,“河北省创新型企业”由省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共同命名。首次命名的“河北省创新型企业”将获得资金支持,并在项目申报、科技奖励、推荐申报“国家级创新型企业”等方面享有优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