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荣膺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

08.02.2018  18:53

2017年,省法院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大督办和承办工作力度,所承办的16件代表建议均按期办结,答复率和满意率达100%。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表彰决定,省法院荣获2017年度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据悉,这是省法院连续9年获此殊荣。

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的具体体现,认真安排部署,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为确保办理质量和效率,省法院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一是交办制度。对于省人大常委会集中交办的代表建议,明确承办单位和承办人,提出办理期限和办理质量要求。二是责任制度。对代表建议的办理,由省法院督查室统一挂账督办。三是审核制度。对每一件代表建议,从立项、督办、落实,到审查答复等各个环节,都有专人承办、专人审核。四是督办制度。在办理过程中,省法院督查室对每件代表建议均建立工作台账,严格把握办理时限,采取定期通报、现场督办、集中催办等多种形式进行跟踪督办。五是考评制度。省法院制定《机关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六是回访制度。对于办理工作提出异议的代表,责成专人当面向代表汇报工作,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力争让代表满意。